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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

时间:2026-04-29 浏览量: 作者:监督巡察办公室

全校各单位:

“五一”、端午佳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,贯通做好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纠“四风”树新风工作,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紧压实主体责任

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、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,一体谋划、一体推进。领导班子要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重拳纠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严防严治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,自觉接受监督,以过硬作风和务实行动当好标杆、作好表率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严守行为底线

党员干部教师要绷紧纪律规矩之弦,严守廉洁自律准则,筑牢师德师风防线,从严防范化解“节日腐败”风险。自觉净化社交圈、涵养清廉家风,坚决抵制违规吃喝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公车私用、公款旅游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、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。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、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,涵养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永葆党员干部教师清廉底色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追责问责

各二级党组织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开展常态化监督提醒。驻校纪检监察组将联合监督巡察办公室、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,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“四风”问题,持续开展监督检查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对节日期间涉及的相关问题线索,优先核查、重点查处。

廉洁过节是底线要求,更是作风考验。全校各单位要自觉践行优良作风,共同营造廉洁、文明、祥和、节俭的节日氛围,以严实作风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,为学校办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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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纪委监委驻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组          

黑龙江大学党委监督巡察办公室             

黑龙江大学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       

2026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