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巡察办公室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,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统筹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、重点领域监督、校内巡察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 部门职责
1.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;
2.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、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;
3.负责校内监督体系建设,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;
4.负责协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、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相关工作;
5.负责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,统筹协调学校巡察工作;
6.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、校园廉洁文化建设;
7.负责协调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、宣传、审计、信访等部门,汇聚监督合力。
二、科室设置
(一)监督科
1.负责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;
2.负责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并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安排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;
3.负责推进校内监督体系建设,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;
4.负责信访监督举报的接待、受理和处置;
5.负责监督工作的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;
6.负责协调开展党风党纪教育、校园廉洁文化建设;
7.承担部门日常综合、安全保密和工会工作;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巡察科
1.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,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,对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;
2.拟定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安排;
3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,指导各单位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;
4.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教育、监督、考核和管理;
5.协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、组织部门,会同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或部门(单位)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;
6.承担巡察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、信息化建设和巡察工作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及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;
7.承担部门支部建设、干部工作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及统战工作;
8.完成巡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